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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建设系统“百日除患铸安”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0-18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801

关于全市建设系统百日除患铸安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合建质安〔201769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百日除患铸安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督查的通知》(合建质安〔201761号)文件要求,我委抽调质量、安全、设备、检测、混凝土等专家,由委领导带队,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市房建、市政及轨道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督查。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抽查了 77个项目,共下发质量安全隐患反馈单 73份,下发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4份,并现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按照工作要求,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稳中有升,各方责任主体对重大危险源以及质量通病的防控意识较强,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岗或履职不到位;有的项目未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未能及时排查出现场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证件过期未复审;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配备有效临时消防水源,临建设施防火间距、临时消防通道等不符合标准规范,未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安全技术管理资料与施工现场脱节,不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

  (二)专项施工方案管控不到位。一些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缺乏针对性,专项方案的审批程序不正确、不完善;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现场施工实际与方案不符,验收手续不健全,存在代签现象;有的项目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环节流于形式,专家论证未能起到应有的成效,不能很好的指导方案完善和现场实际施工。

  (三)大型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有的项目大型设备附墙检测、定期检测不及时;维修保养工作流于形式,存在设备基础积水、附墙装置安装不规范、地脚螺栓松动、钢丝绳磨损严重、设备安全限位装置失效等问题;有的项目塔吊、施工升降机附墙、加节后无验收记录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有的项目监理单位不能对工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理;未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特种作业人员审查不到位、不严格;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流于形式,程序审查和方案内容审查不到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实施过程旁站监理不到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复查闭合不到位。

   二、问题较多的项目

   由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合肥市蜀山区董铺水库水源保护区土地整治项目南岗惠园项目:安全组织机构任命文件与现场人员不符;塔吊基础积水,基础临边未防护,专用配电箱接地不规范;5#13层剪力墙纵筋直螺纹接头外露丝扣过少,局部未外露,现场未提供直螺纹接头复试报告;上翻梁端部箍筋被破坏;5#7层东楼梯侧剪力墙施工缝处涨缩模现象较严重,一层悬挑上窗台梁底、板下挠较多;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随意,针对性不强;楼梯栏杆安装稳定性差,顶层进度滞后,少立杆;安全通道长度不满足防物体打击要求;脚手架连墙体角度不正确,结构施工架体杂物未及时清理;钢筋加工厂机具保护零线设置不正确,分配箱系统图与实际不符,调直区域无警示隔离,分包单位伪造资料。

   由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蜀山区新产业园二期复建点高层施工项目: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履职,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高处作业专项方案针对性不强;塔吊接地线不规范,基础有积水,上部电缆未固定;塔吊回转区域范围防护棚安装滞后,防坠区域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没有做到三区分离;楼层无灭火器水带;搅拌机开关箱无保护。

   由常州市科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长丰县新城北宸紫郡项目:塔吊主电箱未接地,时间继电器、主接触器损坏,操作台零位需恢复,司机通道未搭设,北侧高压线无防护;施工升降机极限开关螺丝未固定,料台临边防护不到位;围挡封闭不严。

   由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庐江县庐江中心城46#综合楼项目: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不符;临街防护无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区封闭不全;塔吊配重块连接板未安装;物料提升机司机使用施工升降机资质证件;现场主楼模板支架扫地杆缺失,立杆间距较大,布料机下方支架未加固。

   由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瑶海区金科海悦东方(一期)A标段工程:22#楼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抽查22#2层模板支撑系统与外脚手架相连,部分立杆存在转接现象,个别立杆底端悬空;塔吊回转半径覆盖工人生活区,缺少可靠的防护措施。

   由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合肥三水厂迁建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履责,工程资料存在代签字现象,抽查现场建筑电工鲁坤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未及时复审;落地式脚手架基础未硬化,局部基础下沉,脚手板未满铺;办公楼一层模板支撑梁底立杆间距过大,扫地杆设置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较差,材料堆放混乱,道路硬化不到位,裸露土覆盖不到位。

   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05标工程:北一环站部分设备电缆浸泡在水中,一配电箱无检查记录;北一环站场地内高压线无保护方案,未设置防护和警戒;北二环站北端头基坑未做好坡面防护,坑内积水未及时抽排;北一环站洗车台、扬尘监测设备、泥浆沉淀池等文明施工设施未完善。

   三、处理意见

   对以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现场管理较差的如下工程及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批评。

   1.高新区蜀山区董铺水库水源保护区土地整治项目南岗惠园项目(建设单位: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廖晓坤;施工单位: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刚)

   2.蜀山区新产业园二期复建点高层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合肥蜀山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鲁玉;施工单位: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光胜),项目经理刘光胜长期不在岗履职,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3.庐江县庐江中心城46#综合楼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省庐江县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宏巢;施工单位: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段建年)

   4.长丰县新城北宸紫郡项目(建设单位:合肥新城创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陆秀其;施工单位:常州市科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立海)

   5. 瑶海区金科海悦东方(一期)A标段(建设单位:合肥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苗雷涛;施工单位: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袁经睿)

   6.合肥三水厂迁建工程(建设单位: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洪运华;施工单位: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振海)

   7.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05标(建设单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德勇;施工单位: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监督指导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指导,对隐患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和企业,要开展重点执法、集中整治,形成高压态势。

  (二)抓好问题整改

   各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督查中发现隐患问题,要立即做出整改,由项目属地监督机构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市城乡建委。对督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要深刻反思原因,查找管理漏洞,避免类似的隐患和问题再次出现。我委将对部分县区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三)抓好排查整治

   全市在建项目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举一反三,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工程质量提升,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认真组织开展在建项目全面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为十九大的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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